广汽三菱收购三菱进口车业务
发表日期:2015-11-2011月19日晚,广汽集团对外发布《第四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中除宣布通过《关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的议案》外,还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重组三菱进口汽车销售业务项目的议案》,同意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收购三菱汽车销售(中国)有限公司100%股权。
以下为《公告》全文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于2015年11 月19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董事1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题: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明确全面实施“1513”总体战略,即 “完成1个目标,夯实5大板块、突出1个重点、实现3大突破”。其中:“1个目标”:力争“十三五”期末实现汽车产能300万辆,产能利用率达到80%, 成为先进的汽车集团;“5大板块”:做强做实研发、整车、零部件、商贸服务和金融服务五大板块;“1个重点”:全力发展自主品牌,实现自主品牌跨越式发 展;“3大突破”:实现电动化、国际化、网联化三个方面的重大突破,实现新能源汽车规模化发展、提升集团国际化水平,构建完整的汽车互联网生态圈,促进汽 车产业链协同发展和效益提升。通过“1513”总体战略实施,全方位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重组三菱进口汽车销售业务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合营企业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收购三菱汽车销售(中国)有限公 司100%股权。收购价格不高于3.48亿元人民币且不高于资产评估价格,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对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增资不超过1.74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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