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一汽副总安德武侵吞受贿1100万 庞大行贿
发表日期:2016-09-02广受业界关注的一汽集团原副总经理安德武案一审判决出炉,安德武被控多次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及受贿,总金额高达1100多万元。受理此案的吉林省高法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安德武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30万元。
判决指出,控方指控被告人安德武利用其担任一汽集团副总经理主管销售工作的职务便利,多次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654.15万元,安德武将上述钱款均用于个人消费。

原一汽集团副总经理安德武
其中包括安德武利用主管销售工作的职务便利,从一汽物流支取72万元用于为单位关系客户购车,其后安德武将其占为己有。
此外,2003年安德武利用负责一汽集团收购并销售一汽大众库存7000辆高尔夫车事宜,将该批车辆顺利出售并获得利润。2004年安德武通过营销管理部部长梁某某(另案处理)通过北京国安广告总公司与一汽汽车直销中心签订虚假的广告合同,从7000辆高尔夫车销售利润中骗取298万元。该公司扣除提取资金的相应费用后,将280万元现金交给安德武,该款被安德武据为己有。
安德武还被控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之便,在苏州一汽后续经营过程中占有一汽服贸所应享有的股份及股东权利,获得非法所得。
除被控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外,安德武还被控利用职务便利大肆受贿,高达450.83万元,并将上述钱款用于个人消费。

庞大集团董事长庞庆华
在五花八门的受贿过程中,安德武不仅被控在工程建设中收取贿赂,还频频利用权力,在经销商建店过程中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在一长串行贿者名单中包括庞大集团庞某某。为申请建立奥迪4S 店事宜及今后工作过程中能够提供帮助,在安德武办公室办公室送给其1万美 金,按照当时汇率折合人民币8.27万元。
这已经不是庞大集团第一次出现在一汽集团窝案的行贿名单上。在稍早之前审判的原一汽大众副总经理周纯受贿案中,庞大集团及其董事长庞某某就现身于长长的行贿者名单之中。2011、2012年,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庞某某,分2次送给周纯15万元。

原一汽奥迪执行副总经理张晓军
在安德武案审理过程中,原一汽大众奥迪事业部执行副总经理张晓军以证人身份现身,张晓军因周纯揭发东窗事发,被发现存在重大犯罪嫌疑,有可能被判处无期以上徒刑。
吉林高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数罪并罚,近期一审判处安德武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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