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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传祺GS4交通事故后续:警方通报事故起因为醉驾

发表日期:20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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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郴州市交通警察支队最新通报,8月30日凌晨3点,在G107国道苏仙区良田镇廖家湾村石壁下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其中涉事车辆传祺GS4损毁严重。经过现场勘察和调查,该起交通事故中驾驶员王某血液中检出乙醇(酒精)成分,属于醉酒驾驶。 

据郴州市交通警察支队发布的通报内容来看,8月30日凌晨2时30分,王某林驾驶车牌为湘LFL368号小型客车,搭乘谢某辉、吴某杰、姚某三人沿南岭大道、G107国道从郴州返回宜章,当天3时许,车辆行驶至107国道苏仙区良田镇廖家湾村石壁下桥路段时,车身右侧撞上路边防护墙,造成乘车的3人死亡,驾驶员王某林受伤,车辆严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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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下午,交警部门委托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驾驶员王某林进行血样检验,结果为王某林血液中检出乙醇(酒精)成分,含量为116.7mg/ml,属醉酒驾驶。目前王某林已经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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