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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八条”为物流业带来新希望

发表日期:2011-06-29

“国八条”为物流业带来新希望

作为2009年国务院印发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配套政策,6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推动物流业发展的8项配套措施,被业界誉为物流业的“国八条”(以下对这8项配套措施简称为物流“国八条”)。物流“国八条”涵盖了降低物流企业费用、调整物流行业税率等受到行业广泛关注的问题。备受困扰的物流行业终于见到一丝曙光。

有人认为,物流业是准入门槛低、投入产出低、盈利能力低的“三低”行业,特别是在物流成本持续攀升的今天,物流企业的日子不太好过,迫切需要得到更多扶持。

降低费用是焦点

最让物流行业从业者头疼的就是居高不下的各种费用。“一趟跑下来,罚款、过桥过路费等就占到收入的1/3,再不想办法我们就活不下去了。”某物流企业负责人康先生告诉《商用汽车新闻》记者。

这只是居高不下的物流成本的一个缩影。据统计,2010年中国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17.8%,比发达国家要高一倍左右。2010年的这一比重也仅比2005年下降了0.3%。同时,全世界收费公路14万公里,其中10万公里在中国。

好在物流“国八条”明确提出:降低过路过桥收费。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贺登才认为:“降低过路过桥费,抓住了物流顽症的症结之一。至于降到何种水平?需要考虑国家实际情况,要把如何降低过路过桥费提到议事日程上。”中国物流学会理事张晓东表示:“针对不同公路的投资时效和不同的经济发展区域,应该考虑研究过路过桥费的梯度降价方案及推进的时间表。要转变高速公路的经营发展方式,改变原来以路为依托来收费实现盈利的模式,而向多元化经营发展方向转变。”

有人建议,业内人士对减轻过路过桥费的建议认为,对于已回收贷款的公路,取消路桥费;对于即将收回贷款的,政府有实力赎回就赎回。

巧合的是,在物流业“国八条”公布仅仅几天后,6月15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5部门日前下发通知,将在6月20日至明年5月31日开展收费公路违规及不合理收费专项清理,其间禁止新增经营性普通公路。通知称,通过一年左右时间,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已还清建设贷款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超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期限收取通行费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要立即停止收费,坚决撤销收费站,拆除路面收费设施。对通行费标准偏高、经营收益过高、社会反映集中的收费公路,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经营性公路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政府还贷公路按期还贷并满足养护管理资金需求的原则,降低通行费收费标准。专项清理工作期间,暂停审批收费公路资产上市融资和境外企业收购国有收费公路资产。对一级及以下普通公路改扩建的,不得延长收费期限。禁止新增经营性普通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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