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8年新能源汽车地补分三阶段执行 首设动力电池回收补贴
发表日期:2019-01-16日前,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下称政策),共设置了三类补贴政策,包括车辆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动力电池回收补贴。深圳也成为国内首个设立动力电池回收补贴的城市。
车辆购置补贴方面,深圳市将2018年的地方补贴标准按照三个阶段执行:
1、1月1日至2月11日上牌的车辆按照《深圳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深财规〔2017〕10号)对应标准补贴。
2、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纯电动客车按照《深圳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按对应标准的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3、6月12日至12月31日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纯电动客车、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按照2018年国家补贴政策对应标准的0.5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国家补贴政策对应标准的1倍补贴。具体如下:

除了车辆购置补贴,此次深圳2018补贴政策还设置了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和动力电池回收补贴。
在充电设施建设补贴上,深圳在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进一步细化,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600元/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40Kw及以上)给予300元/千瓦补贴,对于交流充电设备(40Kw以下)给予200元/千瓦补贴。并要求单个运营商在深圳建设充电桩总功率达到8000KW方可申请补贴。
动力电池回收补贴方面,对于在深圳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包括本地生产企业和外地生产企业在深圳授权的法人销售企业,应按20元/千瓦时的标准专项计提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资金。对按要求计提了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资金的,按经审计确定的金额的50%对企业给予补贴,补贴资金应专项用于动力蓄电池回收。
需要说明的是,网传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或设置3个月过渡期,实行上牌即预拨付部分补贴。整体补贴降幅或不低于50%,其中新能源乘用车降幅或为50%,新能源专用车和新能源客车降幅或超50%。
网传版补贴政策显示,2019年或将取消地方补贴。一旦查实拿了地补,将从国补中扣除;另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补贴资格;已补贴的,要追回。
虽然网传补贴并非有效文件,但提供了可供参考的风向标。此外,工信部部长苗圩在电动汽车百人会上透露,相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相信不久后,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将会正式出台。
深圳2018年补贴标准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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